一、实验室
1.一般规定:
物理(电源)、化学(用水)实验室可分边讲边试实验室、分组试验室及演示室三种。生物(光线)实验室可分为显微镜实验室、生物解剖实验室及演示室三种。各校可根据需要设置。
除考虑朝向、通风外。还应考虑给排水、供电、排风系统;煤气管道、地漏;事故急救冲洗咀、实验桌局部照明及安全措施等。
2.设计要求:
第一排实验桌前沿距黑板不应小于2.5m,排距不应小于1.2m,最后一排实验桌后沿距黑板不应大于8.4m,距后墙不小于1.2m,实验室端部与墙面的净高不小于o.55m。
⒊其它规定见有关规范、标准等。
⒋实验室放大平面布置图(图)
二、自然教室
自然教室宜附设准备室(兼仪器、放映室)。
教室的向阳面宜设置宽度不小于350 mm的室内窗台。
(净高):3.4 m
三、音乐、舞蹈教室
1.音乐教室:
宜远离教学楼独立设置,必须在楼内设置时宜放在尽端或顶层。
音乐教室宜设附属乐器室。
地面宜设2∼3排阶梯,也可做成阶梯教室。
教室应设五线谱黑板及教师示教琴位置。
2.舞蹈教室
中学应男女分设,教室面积按4∼6㎡/生.班(层高4.5m)。
b.在端墙面应设高1.8∼2.0m的通长照身镜,
其它墙面均安装练功把杆,窗台高1.8m(避眩光)、弹性地面。
c.可与乒乓球、体育室共同组成体育中心。
四、美术教室
1.宜设教具储存室,并与美术教室相通。
2.宜设北向采光、或设顶部采光。
3.教室面积不宜小于实验室面积。
4.人体模特美术教室应有视线遮挡措施(对窗)
五、语言教室(静)
1.应先择在教学楼中安静且便于学生使用及管理的部位。
2.语言教室的容量应按一个班人数设计1.5∼2.0㎡/座。
3.应考虑电缆槽的设计:走线简捷、依桌位而定、构造简单。
4.室内环境要求:温度适宜、足够采光照明,有较好的隔声与吸声处理,防止灰尘从门窗进入。
5.由语言教室、控制或准备室组成,也可在准备室内辟一小录音室备用,并应设换鞋处。
6.层高3.4∼4.2m。
7. 能适应语言教室的发展,设备更新功能使用变 化。
六、计算机教室
1.座位数按一个标准班人数(45∼50人)设计。
2.宜设教师办公、资料储存等用房。
3.座位应垂直于采光窗(避眩光),室内不宜有直射阳光,做遮光处理。
4.前后排之间净距离及纵向走道的净距离不小于700。
5.若室外有强电磁场干扰时,教室内应有屏蔽措施。
6.保持计算机工作所需的恒温(22∼24ºC)恒湿65%
七、合班教室(可兼作视听室)
1.规模能容纳一个年级的学生上课,宜设放映室。
2.合理配置座位席升高:
200人以下教室地面升高:前3-5排可做平地面,后部可升高80∼100mm,200人以上阶梯教室,以经过计标确定(暂不考虑剧场设计详细计标)。
⒊座位的排列保证良好视角,便于疏散。
⒋解决室内的声学要求。
⒌合班教室的净高应根据跨度来定,但最少不应低于3.6米。